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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一批印刷装订设备
转让底价: ¥64.85万元
项目编号:LYZC2021042H
转让方: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金:子标的2、6交易保证金各为0.05万元
子标的14交易保证金为0.5万元
子标的15-22每个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1.5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2021-11-09至2021-11-22
企业性质: 国 资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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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1042H |
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一批印刷装订设备 |
77.82 万元 |
64.85 万元 |
2021-11-09 至 2021-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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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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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山东省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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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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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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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一批印刷装订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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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临沂市高新区新华路1号新华集团园区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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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子标的项目编号 |
名 称 |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
评估值 (万元) |
挂牌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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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02 |
照排机 |
美国赛格 VR30 |
0.45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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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06 |
胶订本机 |
深圳精密达JBB50B |
0.52 |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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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14 |
二手柯达CTP |
香河恒懋IOTEM 800II |
4.43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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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15 |
对开混合式折页机 |
北人集团ZYH780 |
6.35 |
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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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16 |
卷筒纸胶印机1 |
上海高斯WD-B |
9.34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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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17 |
卷筒纸胶印机2 |
上海高斯WD-B |
9.34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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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18 |
泰斯八色塔式轮转胶印机 |
美国泰斯 |
9.70 |
9.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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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19 |
对开四色胶印机(光华) |
光华 PZ1020 |
9.8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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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21 |
二手马天尼配页站 |
香河九恒 |
12.74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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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 1042H22 |
对开四色胶印机(四色机) |
北人集团N300-4 |
15.15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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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77.82 |
6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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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每个子标的可单独受让。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已闲置,标的明细详见附件1《资产评估明细表》,转让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使用性能均以移交时的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标的资产的使用性能、质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3、子标的14二手柯达CTP的激光头损坏。
4、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2),《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5、其他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1)第1139号《资产评估报告》。
6、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8076898、1766150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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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山东临沂新华印刷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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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22套老旧设备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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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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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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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万元) |
1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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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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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6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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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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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自行完成标的资产的拆装、装卸、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交割以及其他必要手续,自标的资产办理交接手续之后,交易资产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转让标的交割、拆装、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准备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过程中所需器具与机械,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并遵守转让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拉运标的资产出场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出场。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转让标的交割的,每逾期1天,按转让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受让方按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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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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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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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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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万元) |
子标的2、6交易保证金各为0.05万元 子标的14交易保证金为0.5万元 子标的15-22每个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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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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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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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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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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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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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8076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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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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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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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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