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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辆大通牌中型普通客车
转让底价: ¥ 50.577万元
项目编号:LYZC2020007H3
转让方: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金: 每辆车交易保证金为1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2021-04-15至2021-04-21
企业性质: 国 资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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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007H3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辆大通牌中型普通客车 |
81.60万元 |
50.577万元 |
2021-04-15 至 2021-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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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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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临沂市兰山区双岭路与王庄路交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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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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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辆大通牌中型普通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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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临沂市罗庄区汽车客运南站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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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子标的项目编号 |
名 称 |
规格型号 |
评估值(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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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1 |
鲁QS8855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10 |
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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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2 |
鲁QS8805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20 |
5.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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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3 |
鲁Q6046R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10 |
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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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4 |
鲁QS8790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15 |
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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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5 |
鲁QS8803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15 |
5.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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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6 |
鲁QS8838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20 |
5.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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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7 |
鲁QS8862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20 |
5.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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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8 |
鲁Q6004R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10 |
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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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09 |
鲁QS8861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10 |
5.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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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0 007H310 |
鲁QS8848 |
大通牌SH6592A4D4-N |
8.30 |
5.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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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81.60 |
5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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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可拆分受让。
3.标的明细见附件《评估明细表》。
4.标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交强险保单中所有人为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汽车租赁分公司。
5.标的车辆为国四排放标准,过户需符合有关规定。
6. 标的车辆目前处于闲置状态,车辆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该批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所属车牌号不参与此次处置。
7.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9.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8076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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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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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同意该批车辆公开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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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临沂市天润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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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0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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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万元) |
8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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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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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0.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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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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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车辆的过户手续,自行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标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向落户地车管所咨询、核实办理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因年检、排放标准等问题产生的车辆不能过户的后果。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处理车辆过户前的违章记录及承担所有罚款。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解决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到的车辆欠费、维修、检测、故障修复、拆装、改装等所有费用和责任、风险。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以及其他必要手续,自行承担交易、交割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安全责任及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权属变更登记不能等交易风险。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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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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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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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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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万元)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每个子标的保证金为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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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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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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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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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撤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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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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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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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8076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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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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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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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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