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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国信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兰山区通达路50号中侨阳光濠庭6#楼A座401室、7#楼4单元2107室2套房产
转让底价: ¥108.9万元
项目编号:LYZC2021035H
转让方:山东国信控股有限公司
保证金:每个子标的交易保证金为10万元
挂牌起止日期:2021-09-28至2021-10-29
企业性质: 国 资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评估价值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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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1 035H |
山东国信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兰山区通达路50号中侨阳光濠庭6#楼A座401室、7#楼4单元2107室2套房产 |
119.92万元 |
108.9万元 |
2021-09-28 至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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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山东国信控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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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4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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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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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东国信控股有限公司所属兰山区通达路50号中侨阳光濠庭6#楼A座401室、7#楼4单元2107室2套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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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
临沂市兰山区通达路50号中侨阳光濠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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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明 细 |
子标的项目 编号 |
名 称 |
权属 证书 |
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评估值 (万元) |
挂牌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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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1 035H01 |
6#楼A座401室 |
无 |
约78.17 |
45.37 |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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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ZC20210 35H02 |
7#楼4单元2107室 |
无 |
约122.56 |
74.55 |
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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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119.92 |
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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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和重大事项披露 |
1、本项目可拆分受让。
2、标的房产建成时间约为2010年,钢混结构,其中6#楼总层数地上11层,地下2层,标的6#楼A座401室,位于建筑物第4层,层高约4.4米,建筑面积约78.17平方米;7#楼总层数地上21层,标的7#楼4单元测绘房号2107室位于建筑物第21层,层高约2.9米,建筑面积约122.56平方米。
3、标的房产原所有权人为原临沂市双信对外贸易总公司,后因公司新设合并重组,标的房产实际权利人为山东国信控股总公司(后经企业改制公司名称变更为山东国信控股有限公司)。
4、标的房产中的6#楼A座401室处于租赁状态,《房屋租赁合同》将于2021年9月30日到期;7#楼4单元2107室处于空置状态。
5、转让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转让方不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6、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1),《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7、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1)第1091号《资产评估报告》。
8、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539-8076898、17661505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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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行为 批准 |
批准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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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内容 |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以不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为底价,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处置该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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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中介机构 |
山东中元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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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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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 (万元) |
1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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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单位 |
临沂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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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万元) |
1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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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 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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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意向受让方须符合标的所在地政策规定的购房资格条件,标的资产未取得权属证明,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权属登记,并自行承担标的房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一切风险和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若满足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房产的不动产权证,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不动产权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标的房产以现状进行转让,其外观、结构、面积等以移交受让方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对土地、房产外观、面积等作任何担保,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当地政府列入规划、片区改造等)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属性(用途)、现实状态、质量、数量、价值等所有影响我方做出受让标的资产决定的信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提出退还、质疑、反悔或寻求补偿等,否则将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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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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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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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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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金额 (万元)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每个标的交易保证金为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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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3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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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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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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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延长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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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网络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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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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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9-8076898、176615053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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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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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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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正门 6号楼A座401室 7号楼4单元2107室 |